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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高温锂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是一种不可充锂电池,主要为用于石油、地质勘探及其它领域的设备或仪器提供工作电源。
2 贮存及运输
2.1新、旧电池组的包装均使用锂电池组的专用包装箱,新、旧锂电池组均不得无包装转运,不得混装;锂电池组的插头部分必须带专用保护帽。
2.2电池组在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使电池组受挤压变形、过度冲击、剧烈振动;电池组不得受潮、雨淋、受高温、靠近火焰和强腐蚀性气体,不得与其它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混合贮存。
2.3电池组在包装、储运、装卸及搬运过程中出现强烈的刺鼻气味等异常现象时,所有在场人员应立即撤离到10米外的安全位置,并报请专业人员协助处理。
2.4电池组入库前应认真、逐一检查,剔除漏液、腐蚀的电池组,检测合格后的电池组方可入库。
2.5电池组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环境温度23℃的库房中。
2.6电池组应保持完好的包装,整齐摆放在货架上,包装箱不得多重叠压。
2.7每周检查电池组,发现异常电池组应及时从包装箱内取出,放置于其他地方,与库房隔离。
2.8由于电池本身存在一定的自放电,因此,电池存放时间长短也决定着电池使用时间长短(建议按每月损耗3%-5%计算)。
3 使用
3.1严格按照电池组技术条件检查电池的外观及开路、闭路电压,发现异常电池组,应及时联系厂家,根据相关程序给予修复或处置。
3.2 不得对电池组进行充电、短路、反接极性、过放电、焚烧、解剖、改作它用等不正确操作。
3.3电池组使用前,必须记录电池组编号,应再次检查电池组的外观及开路、闭路电压,发现电池组闭路电压低于额定值时,可采用检测仪对电池组进行激活,如不满足使用,则须更换新电池组。
3.4严格控制电池组的使用温度(0~105℃)和安全工作电流(≤500mA),如果使用过程中超过电池组使用温度和安全工作电流的上限,电池组内的电池可能会发生肿胀,也可能发生泄爆。
3.5使用过一部分电量的电池组,必须从电池筒取出且妥善存放;存放过程中可能会引起电量损耗;因此,应在较短时间内再次使用余下电量(间隔不得超过120小时);余下电量计算按60%计算。
3.6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禁止超过电池组的额定容量或低于电池截止电压使用而导致电池过放电,电池过放电有可能会发生肿胀,也可能发生泄爆。
3.7若甲方首次使用电池组前检测发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使用后则不在质保范围内。
3.8电池组在装卸时,操作人员应站在设备的侧面,不得站在堵头正面操作,时刻感知设备温度变化,时刻注意是否产生白烟或刺鼻气味,如有以上现象发生,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并联系售后人员协助处理。
3.9如果发生电池在抗压筒内取不出来的现象,请采用挤压或顶压的方式操作,切忌大力敲、打、砸,及时联系厂家协助处理。
3.10若仪器在井下没信号,可能是由于电池原因引起,也可能是其它原因,起钻后从抗压筒取电池的时候务必当心,人站侧面,戴上防护面罩。
3.11如电池组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甲方必须拍摄和记录好事故现场详细资料(如:电池组编号或电池壳体编号等),以便证明电池的生产厂家。明确责任和货款结清后,由乙方负责联系仪器厂家维修或更换。在乙方未认可的情况下,若甲方自行联系仪器厂家维修,乙方不承担或补偿相关费用。
4 处置
4.1使用过的电池组,应及时从设备中取出,避免电池漏电或损害用电设备。
4.2用户不得自行拆卸电池组。严格禁止强行拆卸,以防止电池短路或其他意外事故。
4.3使用后的电池组,必须由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和处理,禁止用户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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